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庆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保管业务经营活动有关资料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责任人张某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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